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当急诊科面对意识不清甚至昏迷的、无亲友陪伴的患者,短时间又无法联系到患者的“法定代理人或被授权的负责人”,谁来保障患者的生命健康权和知情同意权?全国人大代表、南京市第一医院副院长张俊杰向正在召开的2023年全国两会建议,建立紧急联系人制度,维护患者的生命健康权和知情同意权,减少因知情同意缺失产生的医患纠纷。
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诊疗规范,医生对患者实施或改变治疗前应先取得患者的同意,签署知情同意书。尽管对于“三无”病人(一般指无身份证明、无责任机构或人员、无支付能力的病人),医院开辟了绿色通道,为其救治提供经济援助,但在知情同意权的行使上并没有更高的权力。
张俊杰表示,在缺乏紧急联系人制度情况下,接诊科室、保卫处与辖区警方之间并不能做好高效衔接,从而延误“首警”备案,为知情同意权的行使带来困难。另外,还可能出现紧急联系人在行使权力后否认自己之前的行为。比如,紧急联系人在签署知情同意书时声称自己不识字,医生如果只是简单地让紧急联系人以模仿的形式签署姓名,没有留下类似录音、录像等现场证据,可能会导致医疗纠纷。
张俊杰建议,政府层面应建立全面的紧急联系人制度,根据不同的紧急情况制定相应的紧急联系人范畴、工作流程表等等,使临床医护人员在遇到紧急情况下,可以非常便捷地根据相关制度、工作流程进行操作,防止各方推诿。
另外在社会层面,鼓励市民及家属确定自己的紧急联系人,并及时向当地公安部门及社区等报备,准确提供需要的信息。相关信息可以录入身份证或医保卡,医疗机构和公安部门进行系统联网,以便急诊科找寻紧急联系人。
张俊杰还建议,推进治疗前沟通录音录像,在急诊抢救室旁边应配备具有录音录像设施的医患谈话室,方便记录医护人员处理患者紧急状态前与紧急联系人的沟通情况,为后期补签字或防范医疗纠纷提供证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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